2009年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全國學生3對3輕艇水球賽比賽辦法
一、目 的:為提倡我國輕艇水球運動,提昇我國輕艇水球運動水準,藉由學生3對3輕艇水球賽,促進校際學生交流,增進學生參與輕艇水球運動興趣以及倡導校園輕艇水球運動風氣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中華民國輕艇協會
三、主辦單位:台北海洋技術學院
四、承辦單位: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海洋休閒觀光系、體育組
五、比賽組別:國小男子組、國小女子組、國中男子組、國中女子組、高中男子組、高中女子組、大專新秀組、公開男子組、公開女子組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98年12月5、6日(星期六、日,共二日)
12月5日:國小男子組、國小女子組、國中男子組、國中女子組
12月6日:高中男子與女子組、大專新秀組、公開男子與女子組
七、比賽地點: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游泳池(25M*20M)
八、參加單位: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各級學校(經教育部認可之學校),以學校為單位。
九、參加資格:參加比賽之運動員,以各校九十八學年度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(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制者),比賽時須攜帶學生證由大會查驗。大專新秀組之資格為第一次參賽者,由主辦單位認定。
十、報名辦法:
1.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中華民國98年12月1日(星期二)止。
2. 人數:每隊可報四人(下場3人,後補1人),並指定一人為隊長,負責與大會聯繫。
3. 手續:填寫報名表以掛號郵寄、傳真或以E-mail報名。
4. 費用:本次比賽由教育部補助經費,無須繳納報名費。
十一、比賽辦法:
1. 比賽規則採用國際輕艇總會審訂之最新輕艇水球規則。
2. 視報名隊數決定賽制,並以預賽採分組循環排名,決賽採交叉或挑戰淘汰制為原則。
3. 每人限報一隊,若有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賽者為準。
4. 預賽時間為7分鐘或先得5分者,決賽為先得7分者。
5. 比賽時間開始後5分鐘未出賽視同棄權。
6. 凡中途退出比賽即判定另一隊為優勝,並取消該隊之本屆比賽資格。
7. 預賽積分計算方法:勝隊3分,平手2分,敗隊1分。
十二、報到與領隊會議:各組別之領隊會議於比賽當日9時,假比賽會場舉行。
十三、獎勵:各組一至三名頒發獎盃及獎狀。
十四、申訴:
- 比賽進行中如有對隊伍本身造成權益受損之情況時,得由隊長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,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,違者以棄權論。
- 申訴書經由領隊或教練簽章後,於申訴案件發生後20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,並繳交5,000元保證金。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之判決,不得提出異議。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否則不予以退還。
十五、大會聯繫:楊明恩 TEL:02-28102292-5032; 0970-168201
E-mail:meyang@mail.tcmt.edu.tw
十六、本屆比賽大會提供輕艇借用,但選手須自備其他個人裝備。
十七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後實施。
十八、報名資訊
2009年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全國學生3對3輕艇水球賽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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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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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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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員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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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員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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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員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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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員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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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組別 |
□公開男 □公開女 □新秀男 □高中男 □高中女 □國中男 □國中女 □國小男 □國小女(請勾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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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電話: |
傳真: |
手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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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郵件 |
通訊地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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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報名至12月1日止 ,請將報名表傳真至 02-28106688
以信件或e-mail報名請寄至以下。
聯絡人:楊明恩
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海洋休閒觀光系
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
02-28102292-5032
台北海洋技術學院位置及交通(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)
1.搭乘公車:2、215、536至台北海院站下車。
2.搭乘捷運:淡水線至劍潭站,再乘公車紅10至台北海院站下車。
